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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2021年各二级学院、团学组织暑期社会实践工作的提示
2021-08-03 21:36 文字| 鱼亚萍 排版|白英英  校团委宣传部

关于加强2021年各二级学院、团学组织暑期社会实践工作的提示:

尊敬的各二级学院、团学组织:近期多地出现新冠肺炎新增确诊病例,为确保我校暑期社会实践活动能够安全、平稳、有序的进行,现对在疫情防控形势下做好暑期社会实践工作做出以下的提示:

一、各二级学院、团学组织需注意

1. 把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严格遵守当地疫情防控要求,加强社会实践工作的管理。中、高风险地区不组织开展社会实践活动;低风险地区的社会实践活动,鼓励就近就便原则或将线下改为“云实践”开展,避免人群聚集。

2. 做好风险排查工作,不抱有侥幸心理,要高度警惕、严防死守,密切关注疫情形势变化、极端天气变化情况,做好安全提醒和实践工作部署,如遇突发情况,应立即启动安全预案。

3.加强实践过程管控,强化实践安全保障,及时掌握情况、动态跟踪学生参与社会实践活动情况,及时解决学生在社会实践中遇到的问题,守好安全这一道最后防线。

二、实践团队指导老师需注意

1.遵守实践团队所在地和学校的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如有实践团队因疫情管控等原因滞留相关地区,应及时报备。

2.要对实践学生进行日常健康监测,保障学生生命安全,确保活动能够顺利的进行。对于已经开展线下社会实践的团队,如发现有14天内中高风险地区旅行史的,须第一时间向所在社区和学校报告,并予以配合。

3.做好实践活动指导,及时调整实践安排,鼓励转为“云实践”方式,设计符合实际的“云实践”内容,灵活务实做好工作。

三、参与学生需注意

1.做好个人防护和自身健康监测,参加线下活动须全程佩戴口罩,避开人群密集场所,一旦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立即就近前往发热门诊就诊和排查,并向学校或团队指导老师如实告知个人旅居史、活动史和接触史。

2.听从并配合所在地区和学校的疫情防控安排,做到不传谣、不信谣、不造谣,近14天内途经中高风险地区的学生要如实主动向所属地社区报告,并及时向学校报备。

3.参加实践活动要做好与家长的沟通工作,参加社会实践活动,特别是志愿参与疫情防控等相关活动的,应事先征得家长同意,并向学校报备,在保障自身安全的情况下,按规定程序报名,服从当地有关部门的管理。

希望各二级学院、团学组织成员在疫情期间保护好自己,在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社会实践,最后祝大家平安完成此次实践活动!

微信公众号:

https://mp.weixin.qq.com/s/iOx6ILM5v4a4RKROEwp-O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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