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院)及相关部门: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及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全面实施美育浸润行动,按照《教育部关于举办全国第八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的通知》(教体艺函〔2026〕2号)《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举办陕西省第八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的通知》(陕教体办〔2026〕2号)部署安排,决定举办西安翻译学院2026年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以下简称大艺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题活动
向美而行,逐梦未来
二、总体要求
全面实施学校美育浸润行动,以浸润作为美育工作的目标和路径,以美育人、以文化人,提高学生审美和人文素养。坚持立德树人,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用明德引领风尚,遵循艺术教育规律,充分发挥美育的育人功能;坚持守正创新,广泛开展具有时代特征、校园特色、学生特点、教育特质的艺术实践活动,丰富形式和载体,扩大活动覆盖面;坚持弘扬中华美育精神,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社会主义先进文化融入活动,引导学生在美的熏陶中塑造健全人格、涵养高尚品格,以艺术凝聚中国力量、以美育传播中国价值。
三、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西安翻译学院
承办单位:校团委、教务处、科研处、学工部(处)、人文与艺术学部
协办单位:各部(院)
四、展演项目
分为艺术表演类、艺术作品类、艺术实践工作坊和高校美育改革创新优秀成果4大类。
艺术表演类包括声乐、器乐、舞蹈、戏剧(戏曲)、朗诵5个类别,分为集体项目和个人项目。艺术作品类包括绘画、书法、篆刻、摄影、设计、影视6个类别。艺术实践工作坊包括艺术与科技、艺术于校园、艺术与生活、艺术与乡村4个主题。高校美育改革创新优秀成果包括学术论文和教学改革案例2个类别。详见附件1—3。
五、参加人员
艺术表演类、艺术作品类、艺术实践工作坊的参加人员为全国普通高校全日制在籍学生(含本专科生、研究生)。高校美育改革创新优秀成果参加对象为高校、教育行政部门、科研院所等单位和个人。
六、活动安排
第一阶段:各部(院)展演阶段(2026年4月至5月)
各部(院)应按照本届展演活动,搭建面向人人的艺术展演活动展示平台,组织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广泛参与的艺术实践活动,强化普及性、提升参与率,努力让每个学生至少参与1项艺术活动,形成“班班有活动、人人可参与”的蓬勃局面。将大艺展与五四青年节、中国共产党成立纪念日、传统节日、校园艺术节、毕业季等重要时间节点相结合,与公共艺术课程教学、学生艺术社团建设、校园美育文化培育等相结合,与学校美育资源、当地艺术特色、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等相结合,营造高校美育协同发展的良好环境。
各部(院)要组织现场展演,结合高雅艺术进校园活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基地(中心)、省级大学生艺术团建设等品牌项目,加大宣传力度,加强展示交流,多途径多渠道推广展示展演优秀成果。
第二阶段:校级展演阶段(2026年6月至7月)
各部(院)在前期开展活动的基础上,将优秀艺术表演类、艺术作品类、艺术实践工作坊和高校美育改革创新优秀成果,经公示后报送至校级组委会。组委会将组织专家进行评选,并遴选优秀节目参加校级集中展演。
第三阶段:省级展演阶段(2026年8月至12月)
根据校级评选结果,择优推荐各类展演项目报送全省展演活动组委会,参加陕西省第八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
第四阶段:全国汇演阶段(2027年1月至6月)
省教育厅将根据全国展演活动组委会评选出的我省入围节目,组织相关高校参加全国汇演。全国汇演由教育部、重庆市人民政府共同举办,包括开闭幕式、艺术专场展演、艺术作品展览、艺术实践工作坊展示、高校美育改革创新优秀成果报告会、高校校长书画作品展等。
七、材料报送
各部(院)于6月3日前将四类作品按相关要求报送至组委会办公室(团委办公室二),视频等电子版参赛作品按要求整理,拷贝至U盘送至组委会办公室(团委办公室二)。
八、奖励办法
展演活动设艺术表演奖、个人专项奖、优秀创作奖、艺术作品奖、艺术实践工作坊奖,高校美育改革创新优秀成果奖。
艺术表演奖:奖励艺术表演类集体项目的获奖节目,设一、二、三等奖。
个人专项奖:奖励艺术表演类个人项目的获奖节目。
优秀创作奖:奖励原创的艺术表演类集体项目一等奖节目。
艺术作品奖:奖励艺术作品类的获奖项目,设一、二、三等奖。
艺术实践工作坊奖:奖励艺术实践工作坊的获奖项目,设一、二、三等奖。
高校美育改革创新优秀成果奖:奖励高校美育改革创新优秀学术论文和教学改革案例,设一、二、三等奖。
九、工作要求
(一)各部(院)要加强组织领导,保障活动经费,整合相关资源,制定活动方案和安全预案,提高大艺展活动质效,丰富大学生的精神文化生活。要以举办大艺展为契机,深入实施学校美育浸润行动,完善面向人人的常态化艺术展演机制,积极营造格调高雅、富有美感、充满朝气的校园文化艺术氛围。并将学生参加大艺展情况纳入第二课堂学分管理。
(二)各部(院)要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以及微博、微信等平台载体,活动开展时须有“全国第八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XX大学XX学部(院)展演”标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提升大艺展社会影响力。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坚持勤俭节约,务实创新,力戒形式主义。
(三)各部(院)要制定大艺展评选办法,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报送各类展演项目时,要严格把关,确保信息真实、避免产生著作权纠纷,违者取消评奖资格并追究责任。教育部、省教育厅、学校有权将获奖项目在国家智慧教育等平台展示,或在中外人文交流以及展览、宣传等相关活动中使用,作者享有署名权。
联系人:颜群力 锁 萌
电 话:029—85891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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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委会办公室:大学生活动中心2楼206团委办公室二
西安翻译学院办公室
2026年5月18日
编辑:邹佳怡